上海商标转让在哪些情况下不会生效呢?众多企业建立的基础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商标,但实际中我们知道独特的商标不可能只有一个,所以很多时候,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保护商标影响下的商标和服务以及声誉,会注册申请一些相近或者相同商标。所以这就形成了,一家成型的企业总会拥有很多商标。
这样的情况中,企业就会多很多闲置下来的商标,闲置的商标可以作为企业的储备商标,但一直用不上的对企业来说就是一种无形的负担,那么怎么样能够让闲置下来的商标进行最大的运用呢?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商标转让,把不用的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实现资源的可利用化。
但并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都会成功,虽然商标转让比商标注册简单许多,会省下很多时间和精力,但是我们始终不能百分百确定商标转让一定能够生效,所以企业在商标转让的时候要弄清楚下面几点,避免商标转让变成无效。
情况一,商标注册失效,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快到期之前的续展期以及已经到期之后六个月的宽展期,企业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者是商标注册满三年但期间没有使用过,还有就是在商标局已经注销的商标,这些情况下的商标转让是无效的;
情况二,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之后,未通报商标局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已经图案组成,该情况也被视作商标转让无效;
情况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更改商标注册人地址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
情况四,商标注册人在转让商标之时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没有一并转让给受让人的情况,也被视作商标转让无效。
上面四种情况下的商标转让商标局都不会审合通过,尤其是第四种情况,相近商标没有一起转让在之后的经营中会使消费者对两种商标混淆,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所以企业在商标转让中尽量不要踩中上面所说的雷点,否则费时又费力。若您对商标转让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印利商标网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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