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力人享有法令赋予的各项权力,首要包含以下九大权力。
一,运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运用的产品和服务上运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运用该商标。
二,占有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力,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上私行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三,答应运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照法令规定,经过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的形式,答应别人运用其注册商标。
四,续展权:商标续展权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请求延伸商标保护期限的权力。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商标专用权人期望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运用注册商标,能够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请求续展。
五制止权:苏州商标注册小编认为对别人在相同或许类似的产品或许服务上私行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六,建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建立抵押。
七.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法令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八,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经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许无偿转让给别人。
九,承继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能够按照财产承继次序由其合法承继人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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