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admin admin 2024-05-28 0 阅读 评论

商标注册作为品牌保护的方式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商标注册是有商标法办理的,所以也不是随意就可以注册的。徐州商标注册小编认为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申请的时候,必需要恪守一些基本准则,否则商标局是不予核准注册的。那么商标注册时需要恪守哪些基本准则呢?

一、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准则

我国大部分商标采纳自愿注册准则。自愿注册准则是指商标运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准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实施自愿注册准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产品上运用的商标实施强制注册准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准则的补充。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主要指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产品不得在商场出售。

二、申请在先准则

申请在先准则是指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类似产品上,以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在先是依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而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准则的同时,还着重运用在先的正当性,避免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三、显著性准则

申请的商标必需要具有显著性,便利顾客识别。原本商标最基本的作用便是区别同一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便利顾客选择心仪的产品,因而商标必需要有显著性,而通用名称或缺少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也便是说,即便有一个标志没有其他人在先注册,而且契合产品的具体内容,但是这个标志并不能很明显的将所标志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别开来,那么这个标志就不能作为商标运用。

四、诚笃信用准则

徐州商标注册小编认为诚笃信用准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联系中,诚笃信用准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确保法律联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以上便是注册商标时要恪守的一些准则,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多重视这些注意事项,如果是没有商标注册经历的申请人,主张找专业署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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