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注册商标的时分,最关注的或许不是费用,而是经过率,而说到经过率,只是代理人经过自己的经历判断,评价商标的注册风险。
申请人需要明白,注册商标没有百分之百经过一说,假设有人给你许诺百分之百下证,那么,你就需要沉思一下了,能够很直白地告诉你,对方要么是套路,要么就是纯粹的骗子!
商标注册只能最大程度地给予申请人主张来规避风险,但做不到百分百一定经过,单单就注册盲期这一点,申请人就应该了解没有百分之百一说。
说这些不是要推卸责任或是怎么着,只是期望申请人和代理人之间能够相互谅解,在遇到商标驳回的时分,能够冷静的彼此交流,在两边信任的基础上更好得处理问题,相信每一个代理人都期望他所提交的每一件商标都能够顺利地下证,给自己的委托人一个满意的答卷。
当然,顺利下证是最好的成果,万一被驳回了,怎么处理?先看一下国家的驳回告诉书。
武汉商标注册小编认为如果商标不经过,国家会下发商标驳回告诉书,说明原因,并且会附上一段话: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能够自收到本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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