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有必要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商场出售。”
咱们现在所倡导的地摊经济,集市上卖菜的那些小商贩,咱们不能够要求他们都去对自己所出售的产品进行商标注册,这样的做法是大可不必的,而且还会给这些集体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影响正常的社会商场经济秩序。
商标注册实施自主自愿的原则,并不是每一个产品都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需要进行强制注册的产品范围由法令或许行政法规规则。目前,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只要烟草制品类。
因为这类产品与公民生活关系比较亲近,直接触及公民健康,假如对这类产品不实施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出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产这类产品,危害公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则这两类产品有必要强制注册。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出产的文件。
《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则,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有必要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出产、出售。
另需阐明的是,1984年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有规则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但2001年的《药品管理法》已删除该条规则。因而,目前只要烟草制品实施强制注册商标。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条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称号为药品通用称号。已经作为药品通用称号的,该称号不得作为药品商标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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