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否可以授权使用

admin admin 2024-04-07 0 阅读 评论

一、商标是否可以授权使用

商标可以被授权使用。商标所有者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将其商标的使用权授权给其他人或企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所有者和被许可人需要签订一份明确规定权利义务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方式、使用范围、许可费等内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签订后,应当在三个月内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如果不备案,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对抗善意第三人无效。

备案完成后,被许可人可以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商标。使用时,被许可人应当在商标旁标明“许可使用”。商标所有者应当对被许可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许可使用并不改变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所有者仍然拥有商标的所有权。如果被许可人违反合同规定使用商标,商标所有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

此外,为了确保法律的合规性,所有的商标使用许可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向商标局提交许可备案申请以及签署使用许可合同。这些步骤都是为了保护商标所有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并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近似的商标是否是侵权

是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相似度多少会构成侵权,但是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度高的文字图案注册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判定商标相似,应该以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还应该考虑商标的知名度。

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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