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根据《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的重要作用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是标志和商品或服务的结合。如果商标和其标识的商品或服务关联度甚低,商标作用就将大打折扣。因此在将网络流行语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要考虑其和标识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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